各市(地)卫生健康委,各高等医学院校及其附属医院,委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省医药卫生科研课题的规范管理,确保科研任务按期高质量完成,根据《黑龙江省卫生健康行业科研项目管理和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研究项目备案管理实施方案》《关于做好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结题验收的通知》等规定,现就2025年度到期的科研课题有关事项变更与结题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事项变更
课题执行期间,如发生研究期限、研究单位、项目成员等事项变更,须履行审批备案手续。
(一)变更申请时间:所有变更申请须于 2025年12月31日24:00前,通过“黑龙江省科研项目申报系统”(https://hljkyxm.wsglw.net/)提交,逾期系统将不再受理变更申请。
(二)申请流程及要求
1.课题负责人在线填写并提交科研项目变更备案申请,说明变更理由及具体内容,并上传必要的佐证材料。
2.变更申请须在提交之日起7日内通过承担单位学术委员会(或科研管理部门)、伦理委员会和单位初审同意后,报省卫生健康委审核并备案。被省级退回修改,须在15日内完成材料的修改及审核,逾期未提交将视为无效变更申请。
3.研究期限变更(延期)需在合同规定的研究期限内提出,原则上延期不得超过一年,且一个课题只能延期一次。
4.承担单位或课题组成员变更需明确知识产权归属,由原承担单位出具相关证明。
二、结题验收
所有计划在2025年度结题的课题(含延期后),均须以《科研课题合同书》约定的内容和考核指标为基本依据进行验收。
(一)材料提交截止时间:结题验收全套电子材料须于 2026年1月31日24:00前在科研项目管理平台完成提交与逐级审核。
(二)结题验收材料清单:
(1)在线填报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科研课题结题报告。
(2)《经费支出明细表》(系统内下载),须由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审核盖章,确保经费使用合规合理。
(3)研究成果材料:课题实施工作总结报告;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专著、获批知识产权等证明扫描件;所有成果必须标注“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科研课题资助(项目编号:XXXXXX)”,未标注的不得作为验收依据。
(4)承担单位学术委员会、伦理委员会出具的审核意见(盖章),确保成果真实、合规,无科研不端行为。
(三)结题验收流程:
1.在线填报与审核:课题负责人按时登录平台填报并上传材料。承担单位需组织学术委员会、伦理委员会、科研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提交至上级主管部门复核。
2.集中验收评审:省卫生健康委将于2026年2月进行集中验收。
3.结论与证书:验收结论分为“验收通过”和“验收未通过”。通过的课题,负责人可在平台下载打印防伪结题证书。验收过程中,将有一次限期修改补充的机会。
(四)不予结题的情形: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直接视为“验收未通过”。
1.《合同书》规定的主要研究任务和技术经济指标未完成;
2.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不完备;
3.擅自修改《合同书》考核指标及相关内容;
4.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结题亦未办理延期申请。
三、科研诚信与责任要求
(一)课题负责人是科研诚信的直接责任人,承担单位是主体责任单位。各单位须严格按照《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等文件要求,对结题材料特别是研究成果的真实性、原创性进行严格审核,杜绝学术不端。
(二)对存在科研不端行为、提供虚假材料、“逾期未结题”或“不通过验收”的课题,将按照《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及我省相关规定,对课题负责人及承担单位采取通报、收回经费、限制申报项目等处理措施。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确保通知到每位课题负责人,并指导督促其按时保质完成相关工作。
(二)结题验收工作结束后,相关结果将作为课题负责人后续申报省卫生健康委科研项目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临床研究项目的结题验收,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须确保已在“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完成项目备案,并符合临床研究项目管理相关规定。
五、联系人
联 系 人:科教处于猛
联系方式:0451-85971057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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